“五一”前的最后一天,本网记者以《三普药业触发送股承诺股东博弈拉开序幕》 为题报道了三普药业突然变更2012年年报中利润核算口径,以逃避自己当年承诺的业绩补偿方案。然而这一举动在市场中引起了轩然大波,众多中小股东向媒体 及监管层投诉三普药业的不诚信行为,与此同时上交所也对公司发出了关于利润承诺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对于5月16日就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三普药业来说,一场博 弈风暴在所难免。
而当记者再次电话联系三普药业公司时,对方工作人员的回复和此前一样,依然是“董秘万里扬目前正在出差,其他人不便接受采访。”
当初承诺今朝改 小股东指责公司:太缺德
2010 年,三普药业在购入大股东资产时曾承诺,相关资产2010-2012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将不低于20002.19万元、25971.47万元和 37335.43万元,如若没有达标则进行相关业绩补偿。然而2012年,在下属子公司员工违规进行铜期货套保亏损3.7亿元后,公司却变更了原本已“净 利润”为计算依据的核算方法,转而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从而使本来将要出现亏损的2012年业绩变成了盈利,“巧妙”避开了自己当年定 下的业绩补偿承诺。但在众多中小股东眼里,这样的行为却极大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由于公司2010和2011年的核算标准均为“净 利润”,对于2012年突然变更为“扣非后净利润”的举动中小股东明确表示这是明目张胆的“背信弃义”行为。股民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上市公司2010年7 月8日发布公告,宣布与大股东远东集团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中明确规定,利润补偿以标的资产的净利润为依 据,丝毫未提及扣非净利润,而今,大股东却以标的资产扣非净利润达标为由,拒绝履行承诺。这充分说明大股东是在自相矛盾、混淆是非、逃避承诺。
另 有多位三普药业的小股东认为,三普药业不经任何公告就擅自将三年的业绩核算标准改成对自己有利的“扣非后净利”,这不仅说明公司不诚信,还说明公司根本就 无视中小股东的利益,全然不把中小股东放在心上。而在相关的股吧中,大量的股民更是痛斥这种行为,直言公司大股东的做法实在太缺德。
记者通过查找当年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后获悉,在2010年9月27日,三普药业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相关承诺事项中明确表示“在保证期限内,若标的资产在保证期限内截止当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小于保证期限内截止当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则远东控股同意以三普药业回购远东控股持有的一定数量的三普药业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
会计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管理层在会计准则上只要求统一口径,但是对于上市公司使用哪种净利润进行核算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对于三普药业来说,既然此前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以“实际净利润”为主,那现在突然变更肯定是不合情理的。
来源为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利用证监会发文“断章取义” 上交所发函要求做详细说明
除 了网络上的一片讨罚声外,上交所也对三普药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4月26日,三普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利润承诺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3】0326号),函中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利润补偿承诺要求公司、会计师、保荐人 对标的资产实现利润的审核依据及相关审核情况做详细说明。
同时,三普药业称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待相关资 料完成后将及时披露。而记者电话采访上交所客服人员后得知,上交所所发的问询函并不能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做出回复,也就是理论上,上市公司对于 此类问询函可以无限期的拖延下去,而这也正是中小股东们所担心的。
在采访中多位小股东向记者表示,对于三普药业这种出尔反尔的行 为,监管层应该要求公司暂停召开股东大会,因为公司一方面可以拖延相关情况的披露,一方面如果在股东大会上获胜,那要更改此事的难度就更大了。还有人建 议,应该将公司的股东大会改成网络形式,让不能到现场行使权力的小股东也能表达话语权。
此前,三普药业董秘万里扬曾对媒体表示,2010年证监会曾经发文对上市公司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作出规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也是上市公司的重要指标,所以公司购入资产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作为核算标准并不算错。
然 而,记者在证监会网站上查到,2010年7月25日,证监会确实发布过《把握会计准则规定实质,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2010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监管报告》。但认真看过此报告的人都会感受到,这份报告其实只是对2010年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的总结和说明。其中在第六项:非经常性损益 情况中还特别提到:“非经常性损益是客观评价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监管指标。从2010年年报披露情况看,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市公司整体损益影响不大,但对个别上市公司的盈亏仍具有实质性影响。”“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94家公司当年净利润由盈转亏,12家公司由亏转盈。”
由 此可以看出,该份报告中证监会并没有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做出什么规定,而三普药业董秘万里扬口中所谓的“重要指标”也只是偷换概念罢了。何况,有长 期跟踪三普药业的投资者表示,该份报告的发布日期是2010年7月25日,而三普药业增发收购被核准日期为2010年7月23日,所以并不能将该报告中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重要性的说明变成公司更改会计核算口径的理由。
前十大股东变更背后或为股东大会博弈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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