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81653810号 移动版
【每日科技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总局关于2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9号)》。据通告,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监督抽检保健食品17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深圳市永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威莱斯牌芦荟胶囊,水分检出值为10.30%,比企业标准规定(不超过9.0%)高出14%;霉菌和酵母检出值为2.8×103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55倍。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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