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9] 011758814号 移动版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1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一)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下同)须编制发布本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
(二)质量年报数据采集统计时间为2017-2018学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内容要求
(一)质量年报,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
(二)为增强可读性,质量年度报告可适当添加与内容密切相关的图片、表格和案例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质量年报的编辑和发布工作,要认真编制、确保质量、按时发布。学校应成立质量年报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开展工作。学校须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77号)要求,在12月20日前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并确保质量年报的数据与平台数据相一致。鼓励引入第三方参与质量年报编制,增强报告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2.2018年度质量年报可采取新闻发布会、网络公开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3.各学校应在本校官方网页上设置教育质量年报专栏,,并于2019年1月12前发布本校的质量年报并填写发布情况表(附件2)。
4.请各学校于2019年1月15前将本校的质量年报(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XX(学校名称)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附电子文档)报送我局职业与终身教育处。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2.2018年度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aw.com/view-58814-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a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