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9] 012359012号 移动版
日前,济南市食药监局开始了“食安护佳节”检查。
记者从济南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新的《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已在今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废止。记者对比发现,新的奖励实施办法中,在奖励认定上有了专门成立的审核小组负责;每起案件的原则奖励金额从30万提升到了50万,三级举报奖励都明确了最低奖励金额,保证了一些货值金额或罚没款金额较小的案件中的举报人能获得的奖励不低于200元。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a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